<汇港通讯> 据中国最高法院公告,中国建设银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章更生,因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案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,并处罚金410万元人民币。
经审理查明於2006年至2019年9月,章更生利用职务便利,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、贷款审批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064万余元人民币。另外,违反国家规定,安排向相关单位发放巨额贷款,造成特别重大损失。
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,鉴於其到案後如实供述罪行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,受贿所得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,具有法定、酌定从轻处罚情节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 (JJ)
#章更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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